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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

学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活动

时间:2020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黑河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赵宇 葛莹莹)按照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宣传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11月12—18日,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活动。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分为总则、条件、评选程序、管理、奖励、法律责任和附则等7章,共36条。《条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首要条件,同时注重发挥单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基本原则,将组织领导有力、领导体制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诚信建设、弘扬时代新风、履行社会责任、环境干净整洁、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十个方面,对通知精神进行了学习领悟,进一步明确了贯彻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对促进我校师生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推动学校战略发展,促进科学管理、创建良好育人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对我校继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工作方法指引,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学习贯彻《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践中加以把握运用,汇聚起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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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黑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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