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学生社团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社团,包括原校级社团、院级社团及新成立社团。
二、备案要求及流程
请原各级各类社团对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成立条件进行自评,如符合学生社团成立条件、有明确指导教师和业务主管单位,可以在准备好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社团章程草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注册备案审批表》(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成员名单》(附件4)、2020-2021学年工作计划草案等7种材料后向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一)原有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
原有学生社团准备好7种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该社团成立或继续开展活动后提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审批。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存档,一份按有关要求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审批。
(二)新成立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参照原有学生社团的备案及流程进行。
三、有关要求
请原有学生社团业务主管单位于2020年11月9日(周一)12: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西区新教学主楼E420,南区三号楼51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邮箱:xsst@hrbust.edu.cn,由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学校将统一发文公布备案后的学生社团名单,公布名单中的学生社团认定为正规社团,可开展相关社团活动,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社团自动撤销解散,不得继续开展相关活动。名单公布后一学年内,学生社团如有变更,应于一周内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并报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四、联系人
下一篇::校友专访博学明志应为首任
- 学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活动
-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光慧来我校调研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 我校顺利通过全省高校共青团及学生会改革工作评估复核验收
- 校医院举办2020年学生常见病干预健康教育讲座
- 我校获团中央“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最佳组织单位
- 省委老干部局来我校调研离退休工作
我有话说
成人高考
最新文章
- 1校友专访博学明志应为首任
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七十华诞之际,经济与管理学......
- 2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
- 3学校与黑河边境管理支队签署
本网讯(记者赵宇特约记者刘昊瑜)为进一步密......
- 4学校召开2020年第15次党委会
本网讯(记者赵宇)11月18日,学校在明德楼三楼......
- 5学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黑龙江
本网讯(记者赵宇葛莹莹)按照省委教育工作委......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12016年“全国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研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加强研究生学...
- 2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综合大学分
7月20日,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综合大学分会...
- 3陈百海教授当选中国日语教学研究
“中国日语教学改革论坛暨中国日语教学研究...
- 4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专
6 月 3 日 ,2016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
- 5深圳大学代表团来我校交流访问
5 月 13 日 下午,深圳大学代表团来我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