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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

我校在全省高校2016 -2017道德模范年度人物评比中喜获佳绩

时间:2017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黑龙江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2月25日下战书,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理的黑龙江省高校2016年-2017年道德模范(年度人物)发布仪式在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省当局副秘书长邢爱国,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国刚,团省委书记苑芳江,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维宽,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刘宁,省内各高校向导、师生代表共700余人参加了仪式。我校纪委书记荣盘祥参加了发布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关于赞誉全省高校2016年—2017年道德模范(年度人物)和提名奖获得者的决定》,授予我校党委学工部张希坤同道“道德模范”称号,授予我校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许辉同道“年度人物”称号,授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刘硕同窗“年度人物”称号,授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悉,为指导高校广大师生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奉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2017年9月30日起,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联合开展全省高校2016年-2017年道德模范(年度人物)评比赞誉运动。经层层发动、逐级挑选、党委把关,全省有50所高校共保举185名候选人(群体)。评委会经初评、复评、综评,决定授予10名大门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大门生年度人物;10名大门生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大门生道德模范;10名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教师年度人物;10名教师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教师道德模范。



许辉 男,1978年生,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教授,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专职副主任,“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2017年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天然科学类一等奖。

张希坤 女,31岁,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门生处干部,曾获全国高校指点员年度人物。

刘硕 女,25岁,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2017年开启重庆潼南寿桥镇、广西贺州水口镇、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东阳镇三次支教之旅,传递青春正能量,2000多人次受益。

研究生支教团 成立于2012年,五年间,开展参与自愿服务运动近1000场,自愿服务总时长达2万余小时,受益总数达2万余人次,捐助物资达6万元。期间获得全国学雷锋示范点等省以上奖项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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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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