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扫一扫
黑龙江高校

校党委副书记陆岩教授为党校学员讲专题党课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学”的基础,11月19日,我校党委副书记、党校校长陆岩教授在新主楼五楼报告厅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题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1700余名师生讲了专题党课,讲座由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副部长王莉娟主持。

陆岩副书记从“深刻理解学习党章的重大意义”,“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党员享有八项权利”,“敢担当善作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特别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进行了细致解读。

首先,对于“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党员享有八项权利”陆岩副书记逐条进行了细致讲解,特别强调: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要从学习中来,并把勤于学习作为改进作风的第一位要求,党员干部都要增强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党员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现实生活与虚拟生活一个样,家里与家外一个样,人前与人后一个样,时刻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群众,正确处理党和人民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陆岩副书记结合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进行了细致解读。指出,《准则》《条例》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逐条学深学透,把《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头上有戒尺、心中有纪律。

陆岩副书记同时强调党员要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最后,陆岩副书记对党校学员提出四点期望,希望党校学员要做 “敢担当善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要“讲规矩、有纪律”。党校学员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要“讲政治、有信念”。党校学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讲道德、有品行”。党校学员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员和积极分子要争做一名合格党员的话,就要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讲奉献、有作为”。党校学员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把毕生精力乃至生命奉献给党,把学生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让广大学生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党员的光辉形象。

陆岩副书记勉励青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只有进行了激情奋斗的青春,只有进行了顽强拼搏的青春,只有为人民作出了奉献的青春,才会留下充实、温暖、持久、无悔的青春回忆。”专题党课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校党委副书记陆岩教授作专题辅导

主会场学员学习现场

 

上一篇:英国拉夫堡大学代表团访问我校
下一篇:我校荣获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
(作者:佚名 编辑:哈尔滨理工大学)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