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黑大公告2021-3号关于做好开学阶段校园疫情管控的通知
(编辑:黑龙江大学 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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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实精准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21年3月3日—17日为开学观察期,校园实行准封闭管理。现将观察期内校园疫情管控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校门管控。
(1)接受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教职工,校园通行码标记为绿码,扫码+测温进入校园。未参加学校核酸检测教职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员工原则上未经报批不准进入校园。在家属区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及教职工家属,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3)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出校,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须通过今日校园APP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掌握学生外出行程轨迹和回校后健康情况。
2.师生校园活动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未经批准,不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校内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楼梯、电梯等密闭空间不准不戴口罩或摘掉口罩。体育馆、游泳馆暂不开放。公共服务设施、培训场地等不对社会开放。
3.加强日常消杀和师生自我防护。加强公共区域统一消杀,快递物品、实验器材未经统一消杀不准分发,冷链食品未经溯源和跟进排查不准加工食用。师生应继续保持和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不聚集。
4.做好生活保障。校园区洗浴、美发、超市等服务场所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应开尽开。中央红超市3月5日—17日每晚19:00—20:30,单独向学校师生开放。
5.观察期结束后,校园疫情管控政策另行通知。
黑龙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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